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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政策法规

洛阳市孟津县推进餐饮业油烟治理集中整治行动

2017-07-17 15:51:24   阅读: 1787  
今天上午,孟津县召开餐饮业油烟治理集中整治行动推进会,传达《关于开展餐饮业油烟治理集中整治行动的通知》,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县政府副县长翟常绪出席,各镇(区)、县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翟常绪强调,一要充分动员。要做好充分的发动、动员一切可用资源,迅速掀起高潮,搞好本次集中整治行动;二要精心组织。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三要全面排查。要对限定区域内的餐饮业单位严格按五条标准落实,要彻底澄清底数、录入台账,实施台账管理;四要扎实推进。要严格按照整治取缔标准,明确专人负责;五要强化督查。抽调的五个督导组,要切实履职履责,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向县攻坚办报告。


据了解,本次整治取缔范围是:全县已列入整治取缔台账的餐饮业(县城建成区、镇区政府所在地、主要交通道路沿线);新排查发现的餐饮业。


整治取缔标准是:取缔燃煤污染。所有排放餐饮油烟的机构和场所要淘汰污染燃料,使用清洁能源,淘汰燃煤设施;实施油烟净化。按规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正常运,餐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要求(油烟2mg/Nm3);规范烟囱设置。饮食业单位所在建筑物高度小于等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应高出屋顶。建筑物高度大于15米时,油烟排放口高度应大于15米。油烟排放口与周边环境敏感目标的直线距离不小于10米;选址要求。饮食业单位选址应符合城镇规划、环境功能、饮食卫生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同时要与周围自然和人文环境相协调;证照齐全。要有工商局下发的营业执照、食药监局下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卫计委下发的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7月14日至28日,为排查整改阶段。对拒不落实餐饮业油烟治理措施的商户,由当地政府牵头,县环保、工商、市政、电力、水务、食药监、卫计委、公安等部门配合,采取断电、停业整顿等方式,督促其尽快安装。拒不整改的要吊销证照,直至处罚和关停,发现一家查处一家,绝不姑息。从7月29日开始,由县攻坚办组织2个验收组,对各镇(区)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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