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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政策法规

常德市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2020-08-06 16:53:13   阅读: 2757  
常德市城区餐饮油烟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餐饮经营行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确保餐饮油烟达标排放,打赢蓝天保卫战,根据中央、省、市环保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坚持部门联动、分级负责、依法监管、逐步推进的原则,对城区餐饮油烟污染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市城区规模以上(灶头数≥4)餐饮企业(含餐饮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食堂,下同)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

(二)整治目标

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或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超过排放标准排放油烟的餐饮企业进行整治。要求城区餐饮企业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确保餐饮油烟在全天候监控下达标排放。

(三)费用承担

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费用采取政府投入与餐饮企业承担的方式解决,即平台建设、系统维护由政府负责;终端设备安装费用按照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由餐饮企业自行承担,费用标准按照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招标投标文件规定的价格确定。

(四)整治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为期一年,分三个阶段进行,即:

1.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9年12月1日—2020年1月31日)

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新媒体及单位宣传橱窗向餐饮企业、全社会进行全方位宣传,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参与大气污染防治的自觉意识。

各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要结合本区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组织辖区餐饮企业召开整治工作动员会议,提高餐饮企业的责任意识。

2.调查摸底,确定对象,逐步安装阶段。(2020年1月1日—5月31日)

各区政府、管理区管委会按照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网格划分,以街道为单位,联合环保、城管、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整治范围内的餐饮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在摸底的基础上,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确定每家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责任人,列出整治和安装清单。根据摸底统计数据,要求餐饮企业按经营规模进行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

3.完善机制,长效监管阶段。(2020年6月1日—12月31日)

(1)综合监管。一是落实网格员巡查责任。各区政府、管理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要求网格员定期或不定期对餐饮企业进行巡查,严格落实综合监管网格化责任;二是依托在线监测系统实时监控。通过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对油烟净化设施是否开启、是否定期清洗以及是否达标排放等情况进行全方位实时监控,提升餐饮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业化、科技化水平。

(2)严格执法。各区政府、管理区管委会要按照“整治安装一个,复核通过一个”的原则,采取安装与检测验收同步实施的方式,对照标准逐个验收。鼓励餐饮企业选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探索市场化方式清洗、维护油烟净化装置。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装置或者安装后不正常使用,且油烟不达标排放的餐饮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三、平台建设

(一)平台建设。2019年12月31日前,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完成我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具备全面监控能力。2020年5月31日前清单内的餐饮企业逐步实现全部安装监控设备并实现在线监控。同时将监控数据上传至城市管理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数据上传率大于95%。

(二)安装连网。督促清单内餐饮企业按照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提供的数据接口,安装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对不正常运行、安装不符合要求或达不到排放标准的要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对检查中发现餐饮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应责令改正,同时对其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治。

(三)技术服务。由第三方服务公司向市城市管理监督指挥平台派驻专业工作人员,逐步实现现场巡检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行;设备在正常运行下出现零部件损坏,负责免费更换(人为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四、职责分工

(一)各区政府、管理区管委会。是城区餐饮油烟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工作方案;负责辖区范围内餐饮企业油烟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有序推进,如期实现治理工作目标。

(二)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负责推进餐饮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及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平台建设;确定餐饮企业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安装责任人;督促餐饮企业完成在线监控设备的安装与效果测试;对不能按期完成的要停业整改;参加检查验收工作。

(三)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全市餐饮油烟污染治理技术指导;负责对餐饮油烟整治情况进行抽查监测。

(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格食品经营许可,对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要求的餐饮企业不予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加强烧烤等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执法检查;加强餐饮行业标准制定,负责将餐饮油烟净化设施质量纳入日常监管内容;结合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简称“三小”)整治,协助开展“煤改气”的宣传和引导。

(五)市公安局。明确专门力量,做好专项整治行动的执法保障工作;对执法过程中阻碍执法行动、暴力抗拒执法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予以打击。

(六)市财政局。负责餐饮油烟在线监控系统平台的建设和维护费用的审核及投入。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或副秘书长任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各区政府、管理区管委会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确保专项整治工作稳步推进。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区政府、管理区管委会对本辖区餐饮企业油烟污染专项整治工作负责;要制订实施计划,明确部门职责,组织联合执法;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监管体系,实行整治工作包保责任制。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政策指导,健全联动机制,及时通报相关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形成整治合力。

(三)强化督查调度。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工作一月一督查,双月一调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各区政府、管理区管委会要对餐饮整治项目挂牌销号,对整治进度一周一督查,两周一调度,定期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书面报送进度表;各单位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应当及时通报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移送情况同时报同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于不作为、缓作为、乱作为的,实行问责。

(四)强化联合执法。各区政府、管理区管委会要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拒不执行安装任务的餐饮企业,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终审: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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