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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明年起施行

2019-10-29 13:00:03   阅读: 1490  
为提高社会对《佳木斯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全文见二版)的知悉度和关注度,26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在市行政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这部法规予以介绍,引导公众正确运用条例维护合法权利,进而保障条例顺利实施,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切实起到引领和推动作用。
发布会现场,市生态环境局介绍了《佳木斯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的有关情况,并就记者提问的“是否所有餐饮业都需要环境影响评价网上备案”“如何处理个别饭店利用城市公共雨水或污水管道等其他设备排放油烟”“露天烧烤是否在禁止范围内”等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佳木斯市餐饮业油烟污染防治条例》是立足我市民生实际,着力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环境的突出问题以及油烟扰民引发的各种矛盾而制定的一部地方实体性法规。在研究、吸收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经多次审议、修改,最终在2019年10月18日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批准该条例。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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